按照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》有关规定,在集团党委的批准和指导下,经团党委充分酝酿、周密组织,中共辽宁歌舞团(辽宁民族乐团)党员大会于9月20日在团综合排练场胜利召开。全体党员参加大会。

大会期间,召开了党员大会预备会议、分组讨论和全体党员会议。大会审议通过了上届党委工作报告、纪委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报告。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辽宁歌舞团(辽宁民族乐团)新一届党委委员和新一届纪委委员,并表决通过了《中共辽宁歌舞团(辽宁民族乐团)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》。

当选的新一届党委委员分别是(按姓氏笔画为序):马玉丽、吕萌、张岩生、肖海燕、徐英志。
当选的新一届纪委委员分别是(按姓氏笔画为序):丁志波、曲懿、徐英志。

大会号召,辽宁歌舞团各党支部和全体共产党员,要在新一届党委的领导下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,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,全面落实集团党委各项工作部署,立足本职,扎实工作,不断开创辽宁歌舞团党的工作新局面,推动全团事业高质量发展,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。

大会胜利闭幕后,中共辽宁歌舞团(辽宁民族乐团)新一届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,选举马玉丽为党委书记。中共辽宁歌舞团(辽宁民族乐团)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,选举徐英志为纪委书记。
